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从严治党的原则,以《党章》、《准则》及中央有关规定为依据,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学校党员队伍的实际,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通过民主评议,检查评议每个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纯洁党的队伍,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工作要严格按程序进行。
1、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
2、自我总结。党员个人对照党员标准,总结思想和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组织评议。召集全体党员和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可公开有关记录,然后进行无记名打分评议,评议结果要进行公布。
三、党支部根据《市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年度目标百分考核标准》,分半年、年终两次对党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凡年内平均得分在80分以下者,视为帮教对象,其中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要确定专人进行重点帮教,限期整改或做组织处理。
威海工业技术学校党支部
201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