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是指教师从事教育职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教师要对学生传授先进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自身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精神。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教师必须具有比常人更高的行为规范标准和要求。为实现教书育人的目标,需要教师执行以下一些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1)忠诚教育事业,履行教师职责。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敬业爱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努力将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内化为自身的道德行为并对学生施以教育。
(2)坚持正确导向,锐意改革创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抵制和反对不利于人才培养和科学发展的错误倾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在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实践中,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积极推进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改革创新。
(3)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要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搞好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承担和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和把握规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优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
(4)遵守教育法规,倡导优良学风。在教学中,既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又要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在授课、阅批作业、复习考试、阅卷等教学环节中,不可马虎敷衍、降低标准,更不允许出现送分、舞弊等行为。
(5)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教书育人。对学生要言传身教、以身立教,用先进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进行陶冶和教育。要把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统一起来,注意通过多种手段,从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帮助学生提高全面素质。要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生活,注意学生的心理变化,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师德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1)坚持不懈地开展师德学习教育活动。学校要组织教师尤其是新上岗的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掌握学校关于教师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则。
(2)注意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学校每两年举行一次师德表彰活动,对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晋升职称、岗位聘任等方面予以相应的体现。
(3)在学校已经制度化的教育教学奖励中要突出师德方面的内容,要重视师德因素。
(4)将师德建设落实到学校的师资管理的政策导向中,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